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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4-30

传媒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物资设备是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管理好实验室物资设备,对物资设备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实施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为教学科研服务、为社会服务,是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应尽的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日常使用管理

1.实施设备、物资器材应由中心安排专门的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建好本中心设备器材明细账,新旧物资设备应及时办理入、出库手续,做到设备帐物一一对应。实验室物资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安全等工作,应落实到责任人。

2.使用和维护实验室设备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并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制定必要的设备操作规程。

3.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制定操作规程,并有责任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设备。根据实验室管理规定建立必要的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做好设备使用运行记录和维护纪录。

    4.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设备损坏,实验指导教师或学生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报告。根据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如实处理,如属责任事故,应按学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5.实验室物资设备应在每学期期末进行清点,做到帐物清楚。如帐物不符要认真查找,平时如有丢失或损坏的要及时报告,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二、日常维护管理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物资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对物资设备出现的故障应及时安排维修事宜,保证各种物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1.实验技术保障人员对所管的设施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处理,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和可用。

2.设施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进行登记。存在故障的设备,维修原则应由本中心的技术人员首先进行维修处理。确因故障难度大,本中心技术人员无法无力维修的器材设备,经学院相关领导批准后可外送维修。外送设备维修,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仪器设备维修单》进行备案。设备维修好后,使用管理技术人员要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告,同时向承修方交涉重修事宜。

3.在保修期内的设备器材,要按照规定由供货商联系厂商保修。

4.每学期实验教学结束后,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实验室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护。

三、实验室及其设备借出管理 

1.实验室及其设备器材是我院相关专业开展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也是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的保证,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利用本中心实验室及其设备器材进行其他非实验教学的活动。

2.如因其他原因,需要利用实验室及其设备器材从事正常实验教学之外的工作或活动,使用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传媒学院提出申请,并经学院院长批准同意后,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安排实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批准使用实验室及其设备器材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使用,不得延期,并如实填好实验室及其设备器材使用情况的运行记录。在使用期间必须爱护实验室及其相关的设施设备器材,不得窃取损毁,否则,必须按照实验室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在实验室及其设备借出期间,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有责任指导使用者正确操作使用设备。

5.实验室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自己所辖的实验室及其设备器材,在归还实验室及其设备器材的同时,应仔细检查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并填好设备使用运行记录,完清相关手续后,实验室及其设备使用借出关系才能完结。

四、实验室设备器材报废管理

1.对长期闲置、多余、老化、损坏、淘汰的设备器材,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根据情况统一将其放回设备器材保管室,并做好记录,中心应定期对其进行清查处理。

2.设备器材保管室需要报废处理的设备器材必须保持完整,配件齐全,不得擅自拆留其中零配件。报废设备如有部件或配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存在缺损或丢失情况,应做好登记说明。

3.在进行设备器材报废处理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资产管理账目进行相应核对,及时调整账目的变化,确保账物一一对应。

五、实验室社会服务管理

随着广播电视新闻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了增强我院各专业服务社会的功能,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实验教学中心应充分利用传媒实验室的某些特殊性,开展社会服务,发挥设备、实验室的使用效率。

1.各个实验室设施设备,在保证完成学校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可利用现有的人力和设备条件,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2.所有对外服务项目,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管理规定,采取有偿服务的原则。实验中心制定统一收费标准,经学院研究同意后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遇特殊情况,需报请学院相关领导审批。

3.服务收取的费用统一由学院管理,各种人力物力的成本支付,由学院制定相关制度执行。

4.在对社会服务过程中,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设备操作规程使用实验室及其设备,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指导使用者正确操作设备,并告知使用者实验室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六、其它

1.凡因工作需要而由个人专用的设备、材料和技术资料,使用者本人应妥善保管,工作岗位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如有丢失或人为造成的损坏,由本人赔偿。

2.未尽事宜按《长江师范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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